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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复工复产的逐步推进,北京龙立达装饰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》等有关传染病及突发疫情的法律法规,各地针对此次新型肺炎疫情出台的相关规定,总结出以下八个方面方面做好项目管理,以供参考。
一、思想上高度重视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必须采取必要的预防和控制措施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第七十六条规定"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水利、交通、旅游、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,未经卫生调查进行施工的,或者未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、控制措施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给予警告,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;逾期不改正的,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可以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据职责权限,责令停建、关闭。"
二、遵照所在地住建部的相关规定和通知,复工时间不早于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时间。
疫情是不可抗力,复工后不要盲目的赶工期,同时各地建设主管部门、各建设单位等也要合理的对工期索赔进行引导,进行政策的倾斜。
三、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,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
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,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该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、施工总承包单位、监理单位、专业分包单位、专业承包单位、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,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,对疫情防控、生活保障、治安保卫、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。
四、建立协调有效的沟通机制
对内,制定有效的沟通计划,明确责任人、沟通内容和沟通形式,建立即时快速的问题上报渠道。
对外,建立报告机制,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告属地社区、街道、卫生防疫部门等,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报告。
五、做好复工人员管理工作
(一)复工人员的管理,对于复工人员执行监督性的医学观察和隔离观察,安排在工地外固定场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我隔离,到期无发病症状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;
(二)外来人员的管控,已登记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以外的人员,确需临时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、办公区的,应由建设单位、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指定专人进行接待,询问有关情况、检查身体状况和个人防护情况,进行测温登记,经允许后进入,并监督其及时离开。
六、做好风险管理,落实预防措施
从食品安全、物资保障等角度出发,做好风险管理,执行相应的预防措施,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该负责监督专业分包单位、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配备齐全的疫情防控物资。
七、重视防疫培训,加强心理疏导
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该重视防疫培训,加强日常的防疫知识培训和心理疏导,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,保证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。
八、做好应急处置
工程项目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疑似病人、确诊病人及密切接触者,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,配合卫生健康部门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、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排查、隔离治疗和居家观察等工作,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保障等,并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和机构指导,配合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。
疫情下复工-龙立达装饰跟进落实七个及时
首先我们在疫情防控期间一直关注着“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”发布的相关动态信息,及时了解相关疫情防控各项指导意见、及时跟进与落实、及时办理相关复工手续,这才成了我们能够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保障工程项目安全有序复工的先决条件。
及时做好新进场劳务人员的监督性医学观察、及时实施全封闭管理、及时加强值班和巡逻、及时强化外来人员管控、及时落实各项防疫措施、及时加强后勤保障工作、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,以上七个及时一定要认真落实。